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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江岸区紫荆花园存在违规餐饮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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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IP属地:湖北省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11-26 11:50:55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武汉 » 江岸区
投诉行业: 卫生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我们紫荆花园二期业主,一楼门面开餐饮没有安装以上法规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而且是在居民楼的一楼,往小区里排气,我们小区餐饮门面的相关证件审批,可以不按照以上法律法规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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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西马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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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9-12-10 17: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了2个问题。问题1餐饮门店证件涉及行政审批问题,街道城管部门不是行政审批部门,无权限进行餐饮门面的相关证件审批;问题2为餐饮门店油烟扰民问题,经查,该餐饮门店为武汉宛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营业务为沙拉和蒸菜,产生的气体为水蒸气,无炒菜业务,目前暂未发现油烟扰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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