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营山幸福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通告 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拟对安营山幸福片区改造项目被征收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荆门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程序》、《东宝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地块一位于西外环以东、北外环线以南、新安花苑以西、长宁太和小区以北;地块二位于魏荆输油管线以东、长兴大道以南、新台西路以西、泉水大道以北。 (具体范围以现场张贴的红线范围图为准)。 二、征收主体: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荆门市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街道办事处、湖北东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五、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住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自觉遵守通告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荆门市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8日 来源:荆门市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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