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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11-30 08: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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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经济开发区玉明商务酒店租用国土资源局的房子,在后院违建钢构厂房,今年4月推倒不到2米高的黄色矮房,准备搭建钢构厂房。拨打市长热线,回复手续不全强制停工。2019年8月31日继续搭建5米高的钢构厂房,拨打市长热线,回复说原则同意玉明商务酒店按照“原地址、原面积、原高度”的“三原”原则恢复房屋建设的申请。但是在恢复房屋建设过程中,玉明商务酒店没有按照“三原”原则实施建设,将原3米房屋高度建设为5米。高新区分局下达《城乡规划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到位。2019年11月28日玉明商务酒店已经开始建房,拨打市长热线,回复说:经调查高新区新玉明酒店危房改造已经过管理部门审批危房拆除改成钢构棚,此为最终回复意见,该处施工2019年11月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等部门现场勘查确定同意施工,试问两个月没有动工违建超高钢构房,是怎么突然就变得合法了?那之前下达要求整改的《城乡规划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有什么意义?危房拆除改为钢构棚怎么又开始砌墙建房(如下图)?
三原原则是:原地址、原面积、原高度,玉明商务酒店原高度由3米变成5米,原宽度又增宽3米,导致原面积增大!现在玉明商务酒店已经开始建房,高度依旧未降到3米,请有关部门现场核实实际的高度和宽度!(下图附原原要求整改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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