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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12-5 13: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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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经济开发区玉明商务酒店租用国土资源局的房子,在后院违建钢构厂房,今年4月推倒不到2米高的黄色矮房,准备搭建钢构厂房。拨打市长热线,回复手续不全强制停工。2019年8月31日继续搭建5米高的钢构厂房,拨打市长热线,回复说原则同意玉明商务酒店按照“原地址、原面积、原高度”的“三原”原则恢复房屋建设的申请。但是在恢复房屋建设过程中,玉明商务酒店没有按照“三原”原则实施建设,将原3米房屋高度建设为5米。高新区分局下达《城乡规划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2019年12月4日,随州信访局回复该酒店已于2019年11月23日将建筑物高度降为原始高度。迫于有关部门的严厉监管,玉明酒店确实有把建筑物高度下调一点,但是实际钢构房的建筑物高度也高达4米多(下图附对比图片),玉明酒店也并未按照有关部门要求降到3米,“三原原则”是:原地址、原面积、原高度。目前玉明酒店原高度没有降到3米,反而又将原宽度扩大了3米(下图附有扩建图片),导致原面积扩大,玉明并不是按照有关部门的“三原原则”在搭建钢构厂房,请有关部门严厉监管,按照现场实际测量其高度和宽度!超面积搭建的钢构厂房就应该恢复到原有面积!(下图附有整改回复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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