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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浙江省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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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浙江省宁波市 2019-12-12 11: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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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合医保局不认电子发票不给报销
相关部门领导,你们好
我在浙江省宁波市工作,子彭熠宸于2019.11.7日超敏C反应蛋白119.7诊断为败血症,于当日入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住院接受治疗。2019.11.14日治愈出院,共7天,合计总费用:3936.92元人民币。现已将医院出具所有原件(疾病诊断书、费用清单、出院记录以及电子发票)寄回家中委托家人办理(所有文件均盖有医院公章)。2019.11.21日接到家人电话,称办事人员不认打印出来的电子发票,只认纸质版的三联发票(整个浙江省的医疗出具的都是电子发票),说什么人都可以打印且有多次打印多次报销的可能,以此为由拒绝办理报销且态度不好各部门相互推诿,称整个湖北省都拒绝办理电子发票报销,让我一个月打一次电话给他们确认什么时候能报销(均有电话录音)。现在全国全市都是使用电子发票进行报销的,根据《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正式规定打印版式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于税务机关简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请随州市税务局跟随州农合医保局进行协商沟通。
今2019.12.12日接随县医保局来电,称省医保局没有出台电子发票可以报销的文件,故不做报销,希望省医保局给个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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