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小时候的故事 之一 敏文 妈妈和舅舅家的故事,应该可以写一本厚厚的小说,我多次想静下来,好好地写一下,倒不是为了安慰自己的内心,只是为了让妈妈和舅舅知道,我们并没有忘记他们当年的故事。 上周带父母到舅舅家,舅舅显然很高兴。舅妈做了一桌子好菜,吃的时候,舅舅喝了一些酒,不由自己地讲了很多他和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以前和舅舅住在一起的时候,舅舅经常讲起他自己的小时故事,而且常发感慨。他这次在饭桌上,讲着讲着,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说哪个造孽?你妈小时候最造孽了。”他还跑进房间,挺神秘地拿出了一个很旧的长方形的深棕色看起来有些时髦的男式皮钱包,仔细地解开缠绕着皮夹的一根毛线样的绳子,很慎重地从里面拿出一张信纸,那信纸子经很泛黄了,四个边角已经磨出了毛边。他说这张信纸从1962年留存到现在,已经整整经历了半个多世纪55个春夏秋冬。 舅舅如此慎重地拿出的这张信纸,与其说是一张介绍信,不如说它就是一张通行证。 故事还需从从前说起,从前,我的祖爷爷在竹山县宝丰镇做生意,后来,我的外祖父也去了竹山县宝丰镇,当时竹山县宝丰镇怎么叫的行政区也不清楚,反正解放之后是叫竹山县宝丰镇。我的外祖父和我的祖爷爷为什么当年要去竹山县宝丰镇做生意呢?好奇心促使我想去了解竹山县宝丰镇。现在的宝丰镇网站上有这样的一段记述:宝丰镇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女娲炼石补天圣地。据史料载:“宝丰堡一作宝峰,距县城西35公里,达四川、陕西要道,宜加防御”。其来历是,因为镇南有座女娲山,山脚下女娲与伏羲成婚时住过的洞房里收藏的宝贝特别多,宝贝种类特别丰富,故此称宝丰。到了公元前221年,被称为上庸县的竹山隶属汉中郡,始建宝丰镇。时宝丰已是川陕鄂商贾云集之地。抗日战争时期,商业渐趋繁荣,宝丰成为竹山西部经济中心。解放以后,一直是区、镇行政机构所在地。” 我的外祖父和我的祖爷爷在竹山县宝丰区做什么生意,住的什么样的房子,听妈妈说过,他们做的是杂货生意,也就是现在的杂货小商品生意,住的是“车水筒子”。我小时候听外婆多次讲过,日本人在中国烧杀抢掠之时,她和外祖父就相隔两地,外祖父在宝丰做生意,寄钱回家过日子,外婆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那时,外婆在罗家老屋,罗家老屋的祖屋当时是上下四丛的天井屋,上下左右连通,是电视里那种大富裕人家房子的样子,房屋很大,家里的人不多,只有两三个老人和我的外婆,外婆是小脚女人,脚是标准的三寸金莲,据外婆讲,老屋里常常在夜里会出现过世先人的身影,特别是在雷电交加的夜晚,一个白影在昏暗的灯影前一闪而过,她常常会吓得魂不守魄,但是又没有办法,日子就是慢吞吞地过。外婆的第一个女儿,也就是我的大姨,也就是在那个年代出生,大约三岁时却在老屋的村头被受惊的水牛惊吓而去世。担心受怕,照顾老人,没有办法与外祖父相聚,这样与家人相隔两地的日子,外婆估计是过了十几年。 但是在1946年,那年我的外婆35岁,我的外婆相继送走了家里的老人之后,我的叔祖父和叔祖父的战友一起送她到了宝丰,来到了我的外祖父身边。据舅舅说,我的叔祖父和叔祖父的战友当时是参加了新四军,为了逃避敌人的追杀,到我的外祖父那边去避难,所以用桥子抬着我的外婆去到宝丰。外婆平安地到达宝丰后,我的叔祖父和叔祖父的战友就不知音信,也不知是在战场上牺牲还是被敌人捉去杀头了,还是到哪里去了,反正是没有了一丁点儿的消息了。 我的外婆和外祖父团聚了。后来就相继有了我的妈妈、二姨、舅舅。外祖父的生意做得也还好,后来解放了,搞公私合营,外祖父和家人都成了城市户口,外祖父也拿国家工资的人。 可是幸福的生活好景不长。1957年,外祖父突发脑液血去世,留下我的外婆和我的妈妈、二姨、舅舅孤儿寡母四个人无依无靠。我的外婆伤心过度,终日以泪洗面,哭瞎了双眼。 再者外婆又是个小脚女人,一生依靠外祖父,外祖父突然离去,更是使她六神无主。 当时我妈妈的年龄只有9岁,却成了家中的顶梁柱,政府照顾她一边上学一边到合作社上班卖杂货,小小年纪的她还没有柜台高,卖货时还要搭一个小凳子,才够得上去。单靠妈妈在合作社上班的工资,还远远不够一家四口人的生活以及我的妈妈、二姨、舅舅上学的费用,当时家里还开了个小杂货店,因为那时舅舅只有五岁,二姨才七岁,尽管家里在的守店卖货有我瞎眼的外婆,可杂货店的进货全部落在妈妈的身上,来回进货挑着二、三十斤的重担,走二、三十里的山路,山里还经常有狼出没,经常是凌晨夜半出发,傍晚才回到家里,妈妈当年受的苦难可想而知。 故事还是回到舅舅拿出的那张信纸说起,我说过与其说是一张介绍信,不如说它就是一张通行证。为什么是通行证呢?这张证明记录的便是我的外婆带着我的妈妈、二姨、舅舅历经周折的回乡历程,他们孤儿寡母4人从竹山县宝丰区走回到黄冈县潘塘镇罗家老屋的路程。 1962年,当时为了响应当时压缩铖镇非农人口充实农业第一线政策的号召,我的外婆执意要带着年幼的妈妈、二姨、舅舅回去黄冈县潘塘镇罗家老屋。那张信纸上盖了三个红印章,一个是“竹山县保丰区公所”,一个是“襄樊市收容遣送站”,一个是“随县民政局”。首先是“竹山县保丰区公所”开的介绍信,大意是简单地介绍了我的外婆和年幼的妈妈、二姨、舅舅的经历和如何要返乡的情况,并发送50元路费到达襄樊,请沿途的政府给予支持助其回乡。第二个公章是“襄樊市收容遣送站”,发到随县的路费19元。第三个公章是“随县民政局”, 随县民政局发放12元到武汉的路费。1962年当年的交通状况我想象不出来,但是我猜想得到那时他们孤儿寡母4人回乡所历经的艰辛。 舅舅跟我说,他们一家子人当年回潘塘镇罗家老屋,就是靠着中国共产党的政府发放81元钱的路费才得以回来的。舅舅说话的时候显然很激动,他说他感谢中国共产党,是党护送着她们娘儿4人回到家的。我相信舅舅的话,因为妈妈和舅舅回乡之后的成长故事,也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政府的关心与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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