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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20-1-3 10: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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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是来凤县,家和双城之星业主,5栋二单元1004房主,编号:GF-2014-0171合同编号:EYS-2019-001128,原本按合同交房日期是2019年12月31号前房,可到了2019年12月31号这天,我们广大业主前去家和双城之星收房,家和双城之星并没有按照合同执行交房一事,开发商说原因是整改。但就我们广大业主发现的不是单单整改那么简单,而是房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期一栋,三栋房子从楼上到楼下全部出现楼板裂缝,负一楼承重梁出现断裂,还有大面积出现蜂窝状,消防设计有严重的设计缺陷,而后期整改的消防更是让人不敢想象,楼板裂缝开发商为了掩盖事实,大面积二次浇带水泥企图掩盖,而且二次浇带过后,严重影响整体称重,我们广大业主多次通过住建局与开发商方,建设方,达成整改协议,但是每次都只是口头的承诺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而且每户的防火门防火窗也没有,绿化花园并没有按照当初的设计建造,存在欺骗性销售。
在此我仅代表我个发言。还请各位领导帮忙做主!在此谢谢您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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