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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 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5号)
黄梅政府 昨天
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
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5号)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就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省内安全有序流动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抓紧抓好疫情防控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发生积极变化,实现多日新增病例零增长,已被评定为低风险县。但“零增长”不等于“零风险”,“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必须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
(一)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全体居民要主动做好预防,坚持勤洗手、勤通风,外出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1.5米以上间距,配合做好测温工作。继续禁止群体性聚餐,禁止群体性活动,倡导“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二)继续做好小区(自然墩)人员进出管理。对未发生病例和已发生病例,但封闭管理已满28天达到无疫标准的小区,做好值守、测温工作。居民体温检测正常,可分批外出活动。对发生病例,封闭管理未满28天的单元楼栋(自然墩),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措施,继续实行代购配送。
(三)持续做好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村(社区)要以自然村塆(小区)为单位,继续加强对我县“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服务,落实包保措施,继续实施生活物资代购代买,落实居家隔离及健康跟踪管理服务。加强对孤寡老人、困难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怀帮助。
(四)继续加强特殊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养老院、福利院、光荣院、救助站、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看守所、拘留所、集中隔离场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坚持封闭式管理,继续实行无接触式服务。
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一)有序开展农业生产。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农业生产。无疫情区域可在本乡镇范围内跨村开展农业生产。有疫村在乡镇指导下落实管控责任,组织群众在本村内有序开展农业生产。
(二)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复工。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汛前必须完工的水利项目、重大交通项目,由建设方、业主方积极申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报县指挥部批准后,抓紧组织复工开工。
(三)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复工复产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餐饮等场所,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市。餐饮企业必须具备无接触配送服务条件,不得提供桌餐;各药店严禁销售感冒、发烧、咳嗽等药品;农贸市场严禁销售活禽;理发店采取预约式服务开展经营。所有营业场所都要保持通风、经常消毒,进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
(四)实行分级分行业审核监管。企业复工复产按照“法人申请、达标受理、现场审核、严格审批”原则,有序推进。各类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和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并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实行分级分行业审核监管。工业企业由县科技经信局负责,建筑房地产类企业由县住建局负责,城区大型商场超市、电商、成品油类企业由县商务局负责,物流、交通运输类企业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类企业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金融保险类企业由县金融办和县人民银行负责,易迁后扶、扶贫车间等复工复产由县扶贫办负责。其他类市场主体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乡镇商贸服务业由乡镇指挥部负责,报县指挥部备案。
三、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控离鄂入梅通道。继续落实最严格离鄂通道管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出和输入。强化省界、县界和高速公路进出卡口管理,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柳林乡、停前镇、独山镇、刘佐乡、小池镇、分路镇与安徽省、江西省交界的卡口值守和巡查。入梅人员须持健康绿码(现居住地健康监测证明)和我县属地防控指挥部开具接收证明,方可入梅。对需到省外返岗、返乡、返学、务工人员,待上级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后,再另行通告。
(二)规范省内返岗返乡审批流程。对必须离开黄梅返岗、返乡、务工的人员,持健康绿码(现居住地健康监测证明)和目的地接收证明,可以以自驾、包车等形式在省内“点对点”通行。同时要做好滞留在我县的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三)优化县内交通卡口。除城区外,各乡镇间、村组间卡口全部撤除。优化城区交通卡口设置,保留部分重点卡口。继续保留城区到周边乡镇卡口,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复工复产、离梅人员的车辆和有电子通行证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通行,违禁车辆予以处罚。
(四)逐步有序恢复公共交通。省内客运汽车以及公交,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经批准后逐步有序恢复。
四、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持续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复市,做好群众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服务保障,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发生,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各乡镇、各部门、各市场主体都要制订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
本通告自2020年3月12日24时起执行,根据防控形势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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