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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20-4-14 17: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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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人民政府收到荆楚网《关于对“云梦县开发路20号噪音扰民”等情况进行回复的函》(网调函〔2020〕040307号)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办公室、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迅速组建专班,对来函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核实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一、留言事项具体情况:
网友在《民生热线》栏目反映“云梦县开发路20号把居民住宅改为冷藏肉仓库,在房屋外墙挂了一个大功率制冷设备的外机,天天不定时的运行,噪音很大,严重破坏周围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希望相关部门解决”
二、调查处理情况
网友反映的云梦县开发路20号冷藏肉仓库法人是王合立。该冷库租用于2017年,面积20平米左右,主要用于冷冻牛、羊肉。产生噪音原因为民房外制冷压缩机工作时产生。
针对产生噪音的商户,市生态环境局云梦县分局工作人员对该商户提出整改要求:一是王合立冷库严格控制冷压缩机时间,压缩机工作时间定为每天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00(该压缩机可定时操作,每天工作四小时可满足冷冻效果);二是王合立冷库重新对压缩机进行安装,调整位置,确保在经营过程中,制冷压缩机噪音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三是限期整改。要求20天内整改完成,如王合立冷库整改不达标必须重新选址保证不发生扰民问题。
下一步,孝感市生态环境局云梦县分局工作人员将根据提出的整改要求,加大对该商户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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