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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20-3-27 09: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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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家庭因缺资金,于2013年年底经民主评议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于2015年年底脱贫。该户于2012年在宝丰镇上街头红绿灯处购买120㎡小产权房一套(后附购房合同),现常年在街上居住。位于花栗树村5组旧房是该户老宅,属土木结构,骆顺成、柯彩霞老两口偶尔回村务农居住。因看到老家邻居的房屋都换瓦维修加固后,加之骆顺成和配偶柯彩霞年龄大,与子女居住不方便,便想享受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对花栗树村5组旧房进行改造。
2019年竹山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条件:居住在危房且为唯一住房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简称4类重点对象),因该户有安全住房,暂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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