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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 2020-5-20 12: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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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接到市政府督办室转来的“4月8日群众网上反映王甫洲水厂水质浑浊,水质差”的督办件,同时我局所属单位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4月13日也接到该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和疾控中心技术人员一同到该水厂进行调查取证,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基本情况:王甫洲水厂位于酂阳办晨光村一组,水厂法定代表人为范某。主要供应甫洲、晨光、太山、八一4个村生活饮用水,服务户数为1000多户,服务人口为5000余人。
在该水厂,通过现场调查、查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形式,发现该水厂无卫生许可证、没有任何水质净化设备设施及消毒设备,供管水人员张某某无健康证等问题。卫生监督人员现场制作了询问笔录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改正。疾控中心技术人员对该水厂出厂水抽取了水样、并到晨光一组居民家中对末梢水现场抽取了水样进行检测。
二、处理情况
2020年5月15日,老河口市疾病控制中心出具的卫生评价报告书显示共检测了色度、浑浊度、臭和味等12个指标,其中总大肠菌群、余氯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其余项目符合要求。针对此情况,我局将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对该水厂进行立案处罚;责令该水厂立即办理卫生许可证,为供管水人员张某某办理健康证;督促该水厂尽快建立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并跟踪督办该水厂整改落实情况,对该水厂出厂水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水质检测,直至水质恢复正常,确保该水厂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
三、下一步举措
生活饮用水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我局将积极向市政府反映,由市政府牵头协调水利、城建、酂阳办事处等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好生活饮用水管理责任,共同做好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老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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