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吴文娟、通讯员白筱宇)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文明确,延长市场主体2019年度年报截止时间。其中,企业年报时间延长3个月,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6个月。 2019年度企业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调整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在此期间,企业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报送、更正其年报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2019年度年报工作参照企业执行。 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调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个体工商户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统一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改进服务,为市场主体“搭把手”,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共渡难关,切实提高年报质量和年报率。同时,提醒各类市场主体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足不出户、安心年报,及时公示年报信息,塑造良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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