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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宜昌市 2020-5-1 15: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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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枝江市歌舞剧团居民住宅区违规开办娱乐场所”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市发〔2006〕31号)第一条《条例》适用范围明确指出,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主要包括歌舞厅、卡拉OK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和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游艺娱乐场所。营利性保龄球馆、台球室、溜(旱)冰场等场所和大众健身娱乐场所的管理体制和制度由各地人民政府确定,可以参照《条例》制定管理办法。由此说明,剧团小区内的台球室不属于娱乐场所。
但是,收到您的投诉件后,我局仍然高度重视,于4月27日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市金润源集团公司等部门到市歌舞剧团院内就您反馈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查勘,并与承租方见面查证。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租赁情况。市歌舞剧团属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单位,属差额拨款单位,反馈的问题现场是位于原剧团小区院内一栋二层房屋,原称百乐园。为解决经费不足的矛盾,市歌舞剧团先后把一部分房产拿来经营,原百乐园就是其中之一。从2000年开始,原百乐园停止经营,市歌舞剧团再次对此场所外进行招租。2011年9月14日剧团与郑某签订了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1日的租赁合同,时间三年。2014年,由市国资办交于金润源集团统一收租管理,剧团不再参与招租和管理。
二、现场查勘具体情况
1、市金润源集团公司作为房屋产权出租单位,一是将严格按照枝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室内娱乐行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通知要求,督促承租人严格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落实到位,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坚决不对外开门营业;二是对于二层台球厅扰民问题,将责令承租人取得台球厅合法经营资格并在后期规范营业时间,夜间禁止开门营业,减少人员进出大吵大闹扰民问题;三是对于一层培训机构正常培训期间学生上学放学间的安全问题,将责令承租人通知各学生及家长,严格遵守生活区管理规定,不占用进出通道,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四是对于承租人装修改建,存在安全问题,下步待住建安监部门进行检查鉴定后,如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将全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以整改,予以消除安全隐患。
2、为进一步改善小区居民生活环境,丰坪巷社区作为房屋属地管理单位去年就已将市歌舞剧团小区纳入2020年的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召开业主大会,推选出4名楼栋长,并成立了功能性党支部,上缴并公示了小区改造居民自筹资金。目前该小区已完成项目设计,正在做预算。因疫情影响,相关工作有所推迟,但丰坪巷社区将开展评审、招标等,全力推进建设。
3.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房屋结构方面提出了建议:由举证方自行证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是否安全,或请具备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房屋结构鉴定,鉴定后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应。
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歌舞剧团的主管部门,我们将督促市歌舞剧团进一步加强监管,协助金润源集团公司督促经营户规范经营,不扰民,为居民营造健康、安全的人居环境。
若您还有什么意见,请拨打我局电话:0717-4228502。
枝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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