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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0-5-9 10: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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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我部门现将你反映的问题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光华御江湾项目2019年12日25日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联合联收,2020年1日8日验收完毕。2020年1日19日该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表。
1、关于反映“先收房再验收”的问题。国家针对此事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业主有权利选择先验房或先交物业费。针对该情况,区住建局物业科已到现场核查,约谈物业负责人,要求进行整改,规范交房手续,同时进行精细化管理。
2、关于“物业费每平米1.8元价格过高”的问题。该物业企业是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形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在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前期物业合同约定物业费标准1.8元/平方米。买受人购房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合同中有相关的约定,买受人签字认可。
3、关于“精装修需要整改”的问题。物业企业进行登记需要维修的房号,上报开发建设单位统一进行维修。2020年5日6日下午15时30分,我局工作人员徐利川电话联系网友,网友表明是光华御江湾3号楼1XXX号房业主,目前未收房,暂未发现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4 、关于反映验房需交物业费、维修资金、装修保证金以及垃圾清运费的问题。根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上费用业主在收房时应该缴交,因该小区房屋属于全装修房屋,如业主不需要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不需要缴纳垃圾清运费及装修保证金。
5、关于车位的问题。经市场监督管理核查,开发商对地下停车位有自主定价权和收益权,地下车位价格为市场调节价,并不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控范围内,业主可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和消费能力合理选择是否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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