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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 : 2020/5/6 16:45:11
来源 : 黄冈新闻网
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为提高农作物产量,农膜广泛用于地面覆盖栽培、蔬菜大棚、水稻育秧等多个方面,使用量大且回收利用率不高,不仅造成耕地土壤污染,而且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和美丽乡村建设。当前我省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刻不容缓,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膜污染防控工作。2019年1月正式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违反本规定,使用者为个人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国家新颁布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明确规定了地膜厚度不得低于0.01毫米。为了进一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美丽宜居家园,现向全省广大农民朋友提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购买使用长寿无滴膜和厚度在0.01毫米以上(含0.01 毫米)的标准地膜,坚决杜绝购买和使用超薄地膜、劣质地膜。
二、及时清除覆膜田块的废旧地膜,不让废旧地膜残留在农田中。
三、不在田头路边、沟渠河道堆放填埋废旧农膜,不随意丢弃、焚烧废旧农膜,及时将废旧农膜送交回收网点、回收公司、废品收购公司等部门,避免形成白色污染。
请全省广大农民朋友们在从事农事活动时,主动参与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治理白色污染,让我们共同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和谐的新农村。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2020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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