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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 辱骂退役残疾军人被处罚:如何杜绝“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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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20-5-14 10: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一位退役残疾军人在乘坐大巴车时不但被拒绝享有国家规定的“半价待遇”,还遭到乘务人员辱骂。5月7日,吉林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反映退役残疾军人乘车半价优待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对涉事客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对涉事乘务员进行教育、处罚;要求企业向当事人道歉。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但是,吉林发生的这一事件表明,有的人缺乏对于军人应有的尊重,对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拥军举措置若罔闻。欺辱退役残疾军人,实在可耻!


  军人优先,尊重军人应该是全体公民的共识。如何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应在全社会加大对军人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军人对国家的牺牲与奉献,从而在心底里尊重、爱戴军人;应继续完善各类拥军法律、法规和举措,同时要把各项优待政策全面普及到位,尤其是一些服务行业要知晓、执行相关政策,将其纳入培训内容,不断提高自身道德水平和员工素质。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为我们负重前行,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奉献青春,军人的尊严不容冒犯,尊崇军人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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