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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0-12-24 14: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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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朋友们,感谢大家对松柏村三组田某房屋违建一事的关注,现我镇将处理进度公布如下:
经过执法队员多次工作,田某已同意拆除在主房屋背后违建的三层附属房屋(面积74.8㎡)和主房屋右侧一层附属房屋(面积50㎡),因采取人工拆除,进度较慢。
目前田某违建房屋还剩下主房右侧两层房屋(面积249.76㎡)还未开始拆除,对此,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已于11月9日向田某下达了行政强制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行政强制决定书下达后,当事人在6个月内享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权利。届时,田某如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林区城管执法局将发布和张贴《神农架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违法建设拆除公告》,限定当事人在7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违建房屋。当事人如未自行拆除,林区城管执法局将制定强制拆除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现场对田某违建房屋进行行政强制拆除。
松柏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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