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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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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 武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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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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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姚波是湖北省松滋市人,长期在外(深圳)打工,本人的小孩(女儿:姓名:姚锡文)大专毕业后于2019年12月12日在武汉市洪山区找了一份工作,就职在如下企业:武汉鑫时代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阳勇,由于该公司拖欠姚锡文1月份工资至今未发,还一直以姚锡文本人维护自身权益状告公司为由故意不发她的工资,姚锡文本人索要多次无果,请求相关职能部门能帮助追缴应发姚锡文的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报酬,且该公司并未在姚锡文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买社保,除了按照正常劳动支付姚锡文的工资外,应双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还应补缴社保。
2020年6月2日下午,洪山区相关职能部门027-87395691回电本人问了详细地址后又说这个属于武昌区管辖,真是纳闷了,该不良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显示是在洪山区,而按地址搜索确实在武昌区,真弄不懂了。
然而6月4日,我又在武汉市长信箱和武汉市人力资源局分别的二次写了求助信,希望能得到帮助,却于6月10日收到武汉市武昌区劳动监察大队乔队长027-88936715的回复称该不良企业属于洪山区管辖,并将我女儿提交的投诉资料转交给了洪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另外姚锡文本人在6月8日也向武昌区劳动仲裁委提交了仲裁和调解申请的资料和证据,6月10日有027-88936743来电的工作人员与姚锡文沟通称该不良企业只愿意给1000元摆平此事,我的天呀,他们这真是打发要饭的了.......
纵观以上描述,不难发现:1、该属地企业应该属于洪山区还是武昌区管辖,目前不能明确;2、姚锡文本人2020年1月工资至今的工资拖欠,不良企业理所当然还正大光明毫无羞耻感;3、不良企业这种不签劳动合同和不买社保属于常态化的了,劳动者得不到任何的保护。
简单大概的写了上述事实,本人承诺以上问题描述绝无虚构或捏造,愿意负法律责任。
请求社区平台能助我一臂之力,我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能帮助姚锡文本人拿到正常的工资和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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