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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0-6-15 19: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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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黄梅】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黄梅广播电视台 今天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20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20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20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0713-3324500,电子邮箱hmxwmb001@163.com。
附件1:黄梅县“文明家庭”推荐表
附件2: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
黄梅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黄梅县妇女联合会
黄梅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附件1:
附件2:
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
1、爱国守法,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2、遵德守礼,热心公益:家庭成员讲文明、有礼貌、行为美。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传承孝道。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合一。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积极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3、平等和谐,邻里和睦: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民主、地位平等,相互尊重关爱、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宽厚、责任共担;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尊重、孝敬老人,善待家庭成员,家庭亲情观念强,凝聚力强。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4、家风淳朴,家教良好:传承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助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清正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家规,以好家规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写家史、续家风、谈家教等各类家庭文化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家长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思想、方法教育引导孩子。注重孩子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阅读成为生活常态。5、节俭环保、移风易俗:重视人居环境整治,注重公共环境卫生。家庭成员卫生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强,庭院内外环境干净整洁。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注重节约水、电、纸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坚持绿色出行,使用绿色产品。倡导移风易俗,推动乡风文明,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不铺张奢华。倡导文明餐饮、文明出行,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传播健康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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