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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20-7-1 11: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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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保康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责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实地调查,保康县马良镇苏家寨张家老屋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由湖北汇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项目负责人为郭华勇,该项目于2016年9月开工建设,2017年1月竣工。经过核实,发帖留言中所涉及的人员欠款有两项:一是工程材料、运费等欠款27140.00元(其中:欠周全才木材加工费2140.00元、欠李双茂材料费5000.00元、欠何忠庭运费20000.00元);二是拖欠王宗义、汤德元、郭广菊等9名农民工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在该项目从事小工的工资,工资数额尚未进行核算,根据农民工自己提供的明细,共计拖欠9名农民工工资23276.00元。
二、处理情况
1.关于拖欠工程材料、运费等欠款问题,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该投诉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已向周全才、李双茂、何忠庭三人当面进行了告知并出具《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决定书》,建议其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2.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于王宗义、汤德元、郭广菊等9名农民工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间在该项目从事小工,至2020年6月24日发帖反映,已经超过两年投诉期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已当面与王宗义、汤德元、郭广菊等9名农民工见面沟通,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解释,并当面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决定书》。
工资拖欠事关民生问题,为保障民生,回应群众关切,解决民生难题,维护社会稳定。保康县人社局积极与湖北汇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沟通协调,督促其尽快对王宗义、汤德元、郭广菊等9名农民工工资进行核实,并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跟踪督办,确保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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