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红安县华河镇阳台山林场有三间老房子,几年前,听说几个武汉的老板看中了我们湾华格的清山绿水的好环境及老房子,先是打着古建筑修复的名义想租我们湾房子。开始说是租五六套,后来,华河镇政府出面找到我们湾几个老人,说签意向性的协议,跟老板说,我们湾全湾都愿意租。事实是,华河政府来做工作的人,找到的大部分都是六七十的老人,这些老人甚至连协议里写了什么都没看,在华河政府不停的说大话空话的,不停做工作的情况下,几名老人被逼签了字。
今年疫情之后,听说老板要改房子,所谓改房子,听说,就是外观不变,保持老房子外貌,破房子重建成老房子样子,然后,里面改成宾馆式样。这是什么?不就是典型的民宿吗?!不懂的人,可以查一下资料,江淅一带,其中莫干山民宿最有名!
请问,既然是租房子,并非由省级或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项目。那么租与不租都是房屋所有者的自由。所谓市场经济,平等自愿,哪有强租的道理?现在既然我家还有别人不租,你老板也好,华河政府也罢,有什么权力想法设法逼我非租不可?请问你们这些想租房子的人及政府,你没有看到江浙一带别人民宿,是自愿租赁吗?哪有一个湾子必须全部租给你的道理?更重的是,既然是租,为什么别人愿意租房子的,租金(包括湾子公共部分)租金如此之低?你们知道在江淅一带租一套房子需要多少钱吗?既然是租,那么我们湾想租的人应该直接跟老板平等协商,你华河政府凭什么定个价跟我们湾的人说“老板就出这个价?”你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更过分的是,华河政府为了租房竟然指使发生涉及本湾房主民间纠纷的另一方,到处上访,说事越闹大越好,试图让房主乖乖把自家老房子低价租出去,这样的教唆怂恿行为,是一个堂堂的镇人民政府能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