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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州市 2020-6-29 14: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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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年8月《中英烟台条约》第三部分为“通商事务”,主要内容有:准许英商船在沿江的大通(应该是铜陵大通镇)、安庆、湖口、沙市等处停泊起卸货物;各口租界免收洋货厘金;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处为通商口岸,新旧通商口岸尚未划定租界者都要“划定界址”。
1895年4月《中日马关条约》中国需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最早在烟台条约里就提到了沙市,说得好像宜昌领先了19年似的,上世纪初有8个国家在沙市开办领事馆所,请问宜昌有不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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