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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小时前
7月份以来,黄梅县政法系统针对才下疫情又上汛情的实际,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的理念,全力以赴帮企业减负,真心实意助企业纾困,充分发挥政法工作职能,用心用情提供全方位服务,群策群力提供集成式服务和善始善终提供全周期服务,续写法治服务、风险防控、综合整治和作风改进“四篇文章”,以政策红利、改革红利、发展红利和平台红利滋润企业。
争当“店小二”,写好法治服务文章。结合全市“四进”攻坚行动,继续开展“百警进百企”活动,深入片区、企业、项目工地开展上门服务200余次,争当“法治服务店小二”。编印《黄梅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手册》500余册送到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和小微企业主手中。结合“法律六进”,扎实开展“进企送法”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培训,向企业普及依法治企理念,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结合放管服改革,放宽来我县就业、创业、务工人员落户条件,凡来我县就业、创业、务工的人员,持聘用、就业协议(合同)或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用人单位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户口薄,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牵住“牛鼻子”,写好风险防控文章。紧紧围绕省市政法机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举措,扎实开展“涉企风险隐患排查”活动,加强涉企案(事)件甄别研判,针对发现的苗头性、趋向性、规律性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超前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稳定风险。黄梅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疫情和汛情期间通过单方约谈、多方共谈、“线上线下”等方式成功调解2起涉企纠纷,促成两原告与被告企业达成一致协议,为企业在疫情、汛情灾后复工复产减轻压力、赢得时机。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项目建设、涉企案件、涉众型利益诉求问题、对因疫情和洪涝灾害造成的劳动纠纷、合同违约、时效超期等法律纠纷问题,组织政法单位全面、准确评估可能引发的风险隐患,及时跟进指导处置措施,最大限度隔断风险传导通道、减少社会影响。
聚集“组合拳”,写好综合整治文章。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企业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治安秩序治理,严密社会面防控,为企业发展持续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以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集中整治为着力点,对涉企案件和苗头性动向深入梳理研究。紧盯重点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领域,与相关部门一起,深入摸排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特别是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受到敲诈勒索、恶意追债、恐吓威胁等情况出重锤,公安机关共妥善处置涉企警情14件。开展对政府部门及平台公司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的专项清理活动,共走访了政府部门项目15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实地询问农民工、现场核验工资发放台账等方式,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至今未发现一起拖欠工资的案(事)件。
树立“正航标”,写好作风改进文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组织全县政法单位进企业,问企情、解企忧、纾企难,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缩减办理时限。县司法局组织相关股室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能通过企业法人现有证照、申请人书面承诺、部门间信息共享解决的申请及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减证便企;加强对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杜绝侵犯企业利益、不利于正当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对经营异常名录内企业加强指导和服务,主动担当作为,创新监管方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为积极引导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对生产经营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企业,因未按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补报年报后无需企业提供书面申请即可主动移出异常名录,截至7月份,已将10家企业主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因其他情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45家企业、2家专业合作社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除须依法立案查处外,对17家企业进行督促改正。(图文/张飚 蒋章)
校对:夏维顺
审核:王琪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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