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住武汉市洪山区卓豹路星光苑小区1栋1单元。本小区位于虎泉地铁D出站口,近年来小区楼盘升值很快。2018年以来,为扩大房屋升值空间,以七楼业主为首的一伙人纠集在一起,策划要在本楼栋加装电梯。由于要“改我烟道,封我窗户”等强烈损人利己的无理要求,我们强烈反对。 为了达到安装电梯的目的,他们竟然绕开我们直接将一份没有201、201业主签名的意见表拿去报批,并开始施工。
违反〈物权法〉的“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我们投诉了卓刀泉街道街道违法报批,街道说是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审批通过的。我们去审批局查看相关资料并投诉行政审批局违法审批,该局对我们进行回复,我们针对其回复进行了第三次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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