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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0-8-12 10: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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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经汉阳区房管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投诉人反映要求开发企业退面积差部分的全装修费用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委托设计、改造及装修协议》第五条“装修价款的支付”相关约定为甲、乙方一致同意,该房屋采取包设计、包工包料方式进行设计、装修,明确约定支付金额,且约定装修包干总价系双方根据装修标准等综合情况确定的一口价,不因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增减作任何调整。区房管局建议由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双方对争议处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关于投诉人反映开发企业不退面积差部分的全装修费用就超过市房管局对于全装修最高限价问题,经区房管局约谈该项目开发企业,同时,也报请市房管局有关政策解读,以及投诉人反映要求更改《委托设计、改造及装修协议》内关于计价方式条款的问题,因双方在2018年购房时就签订了《委托设计、改造及装修协议》,建议由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双方对争议处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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