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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汉阳十里新城阳光城A区精装修费用退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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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IP属地:湖北省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20-8-7 10:53:41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武汉 » 汉阳区
投诉行业: 房管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我是汉阳十里新城阳光城A区的业主,房子毛坯备案价15000,精装修3000一平。
最近我们小区在交房,交房实测面积小于购房面积,开发商阳光城集团只同意退还毛坯部分费用,精装修面积差费用不退,原因是精装修合同包干价。按照武汉商品房精装修限价标准,房屋备案价15000元/平方米,全屋装修价格不得高于3000/平方米。阳光城不退精装修面积差的行为,是否可视为违反此规定?若是,相关部门是否应采取相应措施要求阳光城整改?若不是,请书面回复给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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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0-8-12 10: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经汉阳区房管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投诉人反映要求开发企业退面积差部分的全装修费用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委托设计、改造及装修协议》第五条“装修价款的支付”相关约定为甲、乙方一致同意,该房屋采取包设计、包工包料方式进行设计、装修,明确约定支付金额,且约定装修包干总价系双方根据装修标准等综合情况确定的一口价,不因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增减作任何调整。区房管局建议由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双方对争议处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关于投诉人反映开发企业不退面积差部分的全装修费用就超过市房管局对于全装修最高限价问题,经区房管局约谈该项目开发企业,同时,也报请市房管局有关政策解读,以及投诉人反映要求更改《委托设计、改造及装修协议》内关于计价方式条款的问题,因双方在2018年购房时就签订了《委托设计、改造及装修协议》,建议由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双方对争议处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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