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恩施鹤峰县第三次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医疗岗56人)已公布,中公湖北卫生人才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办发〔2020〕4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教育系统及其他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实际,拟专项公开招聘7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72名,其中:县文化遗产局1名、县市政管理所1名、燕子镇国土资源所1名、邬阳乡国土资源所1名、县公路建设管理所1名、走马镇国土资源所1名、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8名,卫生健康系统56名,县农业农村局2名,具体情况详见《鹤峰县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业务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鹤峰县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 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附件3;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鹤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8月20日17:30 2.材料要求: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鹤峰县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 3.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将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招聘单位工作人员QQ邮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考生审核结果。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若24小时内未得到回复,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人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2)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招聘公告中确定的相应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4.特别提醒 (1)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间以工作人员收到邮件时间判断其是否属于按时报名。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信息瞒报错报漏报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者错过报名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相关材料(需打包发送),必须以考生姓名加岗位名称上传至指定的报名邮箱内。 (三)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在指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到规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放弃测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通过鹤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2.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鹤峰县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 (四)测试 1.县文化遗产局、县市政管理所、燕子镇国土资源所、邬阳乡国土资源所、县公路建设管理所、走马镇国土资源所、县水土保持站、县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站、卫生健康系统 测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基本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测试方式:依据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测试总成绩需达到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1)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10(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测试方式。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2)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实行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测试方式,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测试地点:鹤峰县实验中学 具体的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 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测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基本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测试方式:依据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测试总成绩需达到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1)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测试方式。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2)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实行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测试方式,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测试地点:鹤峰县实验中学 具体的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请考生随时关注鹤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信息。 3.参加笔试和面试考生必须于测试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七日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报告进入门检处,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考生在测试当天上午7:45之前未到达门检处的,作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4.县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择优聘用。 5.测试成绩:测试成绩实行100分制。 (五)体检 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县中心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对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况。有工作经历的同志,应到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对应届毕业生应到毕业学校进行考察,对学校毕业后未就业期间的表现要做重点考察。因考生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则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规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对象 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组)领导班子集体在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测试、考察、体检及可能影响聘用因素等情况的基础上,依规审慎确定拟聘对象。 (八)公示 拟聘对象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各招聘单位要及时将拟聘对象报县人社局。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则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规依次递补。 (九)备案及聘用 用人单位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在确认拟聘对象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招聘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在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专业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0年8月31日止。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 2.限定户籍地的,以考生户口薄记载为准。 3.报名所需学历学位等原件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唯一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参照现行的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现行的专业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5.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6.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复审、考察、测试、体检、聘用以及其他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聘用等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7.凡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8.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9.测试公告、成绩公告和体检公告等相关事宜将在鹤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10.政策咨询电话:鹤峰县人社局 附件1:2020湖北恩施鹤峰县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0湖北恩施鹤峰县专项招聘报名表.doc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