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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浙江省金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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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爆料
投诉地: |
襄阳 » 老河口市 |
投诉行业: |
城管 |
联系人: |
保护信息 |
身份证号: |
无权查看 |
补充信息: |
隐藏内容 |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
隐藏内容 |
联系电话: |
保护信息 |
反应机场路店外经营影响环境以及创文,近期现场看见城管车辆经过,喇叭喊了两声就走了,但实际处理结果过于应付,执法车辆对此视而不见,请相关主管部门及人员彻底解决该问题
【难道条例都是一张白纸】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1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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