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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宜昌市 2020-9-21 17: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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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我局于2020年9月10日收到荆楚网交办的“上上城三期车位只卖不租是否合法”情况后,迅速安排区住建局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于您:经调查,上上城三期分为东区和西区,其中东区地下车位共888个,西区地下车位共1425个,上上城三期开发商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这些车位的大产权。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开发商有权对地下车位进行出售、附赠或出租。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拿出200个车位出租给业主,其余车位出售,有意愿租车位的业主可待有业主退租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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