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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0-9-15 10: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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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武丰佳园为武丰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还建房项目,建设单位为洪山区和平街武丰村村民委员会。该项目已取得《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于未办理土地供应手续,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等规划审批文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要求,不具备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全市“城中村”改造还建房项目规划建设手续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武政规[2019]5号)文件指示精神以及区政府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洪山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第三次联席会》会议精神,“城中村”改造还建房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由区更新局建立专班解决,项目推进责任主体为项目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请转洪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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