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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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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公积金缴纳地在荆门,想在武汉用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看了雅居乐花园的小户型,一直以来与我对接联系的雅居乐销售是邱海洋。因为经济能力有限,事先也向邱表达购房想法就是用公积金办异地贷款,如果公积金贷款用不了我就不买了,不考虑商贷,因为一个月三千的工资负担不起商贷压力,与邱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前,向他询问我的公积金不能异地贷款怎么办,也明确告知他我不商贷,他向我承诺公积金异地贷可以,并通过微信消息给我承诺。在这个前提下,8月29与其签订合同,付下五万定金。于9月4日付首付,签公积金贷款合同。9月11日,邱微信告知我,银行那边通知他我的异地公积金贷款被拒了,我很无奈,公积金贷不了导致我买房泡汤,邱说要么商贷,如果退房定金五万是不退的。公积金用不了我就不会买这个情况我是事先和邱沟通过,他也向我承诺可以用,现在搞成这样,还说五万定金不退,合理吗?不是我不想买房,是现在这种情况条件和政策不允许,为什么开发商不予退还定金,公积金不能使用不是我人为造成的,凭什么要我承担定金!希望有关部分能协调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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