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需要人才的参与,有好的治理人才才能正确的领悟党和政府的相关工作,带领村民好好进行村务治理。乡贤一般是在农村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大多数村民会对他们有所信服,这类人也会被推选成为村干部管理农村的事务。 
村民自治要依靠“新乡贤” 因为现时代的乡村治理需要人才的管理,在推选乡村自治的一定要注意辨别“新乡贤”和“伪乡贤”的区别。“新乡贤”属于“社会组织”范畴,在乡村治理中服从于党组织的领导,成为乡村治理组织体系有益补充。 “新乡贤”治理乡村社会与传统意义上的“乡绅治乡”的重大区别在于:前者是“参与”后者是“主导”。现在新时代乡村治理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的前提下,整合包括“新乡贤”在内的一切有利于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力量共同进行。 
选择“新乡贤”,是因为他们是联系上与下之间的良好纽带。“新乡贤”的权利是村民赋予的,他们有较高的声望,他们有一种自然权利,能够达到好的治理效果。不过在选择“新乡贤”的时候一定要警惕“伪乡贤”。 有一些“伪乡贤”在乡村治理中会变成制造矛盾、结党营私甚至是造谣生事的一些人,有的甚至会成为“乡霸”“村霸”。判定“新乡贤”“伪乡贤”,主要看其是否遵守党和国家的法纪和政策,是否处事公道正派,是否借乡贤之名为民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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