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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0-9-30 15: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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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汉阳教育工作的关心。现就您咨询(建议)事项回复如下:
根据武教基【2020】10号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按照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教育局、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商品房交付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武房发〔2020〕5号)精神,为符合条件的商品房购房人子女容缺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建议关注武汉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
如您后续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致电汉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84831043。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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