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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和县人保公司联合组织赴支队观摩学习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27 08:23
为推进落实《黄冈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小微车辆”安全管理,9月18日,交警大队联合县人保公司,组织了赴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观摩学习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办理活动。
观摩学习活动得到市交警支队、市车管所和市人保公司的大力支持,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苏文涛看望了观摩学习组,市车管所所长万跃以及市人保公司李总等全程陪同并作介绍。
观摩学习活动由交警大队钱佳宾教导员、交警大队车管所江宏所长和县人保公司龚正青经理分别带队,黄梅车管民辅警、县人保公司工作人员共13参加。
观摩学习组参观了市车管所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的宣传引导、受理岗位设置、公安内网系统接入、受理业务人员安排等,听取了业务介绍,并到黄州大队宝塔警务室电动自行车办牌点实地感受业务办理工作,为黄梅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打下了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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