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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山东省青岛市 2020-10-19 21: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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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关于在县城区开展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黄梅政府 今天
关于在县城区开展客运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规范我县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决定从2020年10月 20 日开始,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代步车、未进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上路行驶;
二、严禁未取得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三、严禁出租汽车驾驶员乱收费、不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拒载、粗暴待客;
四、严禁城区公共汽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拒载老年乘客;
五、严禁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重点整治在汽车站、火车站、医院、大型超市区域周边道路乱停乱放行为;
六、严禁“非法营运”车辆、两轮摩托、电动三轮四轮车在人口密集区域揽客招客。
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公安、城管执法、交运、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广大市民应充分认识到非法营运和违规经营出租汽车的社会危害性,积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同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乘坐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举报电话:0713-3200066
0713-3322805
0713-3334016
黄梅县公安局
黄梅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黄梅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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