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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宜昌东湖雅居涉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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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20-10-19 23:41:00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宜昌 » 夷陵区
投诉行业: 房管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2018年7月在夷陵区东湖雅居,被开发商虚假宣传购买期房一套。现请求政府协调开发商配合退房或者换房。不要让老百姓的血汗钱被开发商的虚假宣传骗走。
1.当时看房时,看中的是顶楼,并按照要求缴纳5万元预付款,后来去付首付时候被告知只有一楼,并且预付款不退,只要买下一楼。
2.当时要求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置业顾问不答应,说只能办理商业贷款。
3.当时置业顾问说,一楼下面有一层车库一层商铺,实际相当于三楼,现在房子主建筑完工时候去小区看,一楼实际是贴地面的,车库和商铺相当于小区地下室。
4.一楼光线昏暗,有一个房间达不到国家规定的住宅采光标准,且连廊处有一处矮墙,图纸上没有,导致光线更加昏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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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49号,电话:0717-78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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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宜昌市

发表于 湖北省宜昌市 2020-11-4 11: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调查了解,商品房预售是市场行为,在购房人确定认购房号并交付定金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权自由销售未认购的房屋,且诉求人交付定金认购一楼是在诉求人知晓无顶楼情况下的自主行为;售楼部大厅公示栏有“银河.东湖雅居项目接收公积金贷款方式”的公示内容;房屋主楼下有两层车库,有一层车库建在地上,房屋一楼超出市政道路4-5米,另根据宜市规[2018]54号文件,关于发布施行(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居住建筑应满足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满窗日照标准,该小区建筑密度18.8%,容积率2.399,绿地率32.1%,每套房均满足规划方案日照设计的规范要求;开发商在一楼入户大堂处设计的遮挡墙,是为保证一楼业主的安全性和私密性,遮挡墙在诉求人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合同平面图中已有说明,邻墙体的房间通过采光井采光,采光效果相比其他房间偏弱,但该套房屋的价格也相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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