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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黄家口镇 村民刘万明的鱼池被村里非法用垃圾填埋
湖北省洪湖市黄家口镇原网柳村【现杨柳村】的村民刘万明和妻子多年前离家外出去浙江省某地打工,家里就无人看守了。他家里位于洪排河主隔堤脚下、面积1200平方米的鱼池临时承包给本村的张某。2014年,网柳村在没有用任何方式通知刘万民极其家人、没有经过刘万明同意的情况下,将村民分放在各个垃圾桶里的垃圾收集起来,倒在刘万民的鱼池里,久而久之,村里运去的垃圾填埋了整个1200平方米鱼池。
在刘万民鱼池附近劳动的村民能够闻得到刺鼻的臭气,看到被垃圾污染的水源,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苍蝇、蚊虫满天飞,与刘万明鱼池紧挨着的几口鱼池都受到污染,所养的鱼虾和莲藕都受到污水影响而欠收。附近村民还以为是刘万民将鱼池卖给了村里当垃圾场用。村民想方设法打听到刘万民的手机,将情况向刘万民求证,谁知不是刘万民将鱼池卖给村里做垃圾填埋场,而是村里非法所为。刘万明从村民的电话里得知情况后,只好用电话联系的方式找村干部王兴国求证此事。王兴国毫不隐瞒的承认了村里非法用垃圾填埋了刘万民鱼池的事实。于是,刘万明在不能回家的情况下,电话要求村里挖走所填到鱼池的垃圾,恢复鱼池原状。可是,几年的时间,刘万明和家人常年在外打工,一直电话诉求村干部无果。
2019年,刘万明因身体原因没有外出打工,就当面要求村干里挖走村里所填到鱼池的垃圾并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村里还是没有解决刘万明的诉求。今年4月,刘万明向村里递交了书面诉求:一是村里将鱼池里所填垃圾运走。二是,村里已用垃圾非法占领鱼池7年,赔偿2万元的损失。村里依然没有解决刘万明的诉求。前不久,刘万明先后向村里和镇信访办递交了书面诉求。可是,村里和镇里都只同意将非法填到刘万明鱼池里的垃圾运走,不同意给予2万元的经济赔偿。刘万明只好将事情向更高的地方反映,以期诉求的解决。
刘万明口述 杨远煌代笔
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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