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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咸宁市 2020-12-31 12: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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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对本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黄冈市区有在建在售项目的50余家开发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3家企业,同时在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中,执法检查人员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经营主体、资质等级,以及项目开发、经营销售等环节是否合法合规进行逐一检查。同时要求企业要进一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依法、诚信经营。
本次检查结果已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进行公示,该结果也将同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考核评级。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本年度监管工作实际,继续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规范本辖区内开发企业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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