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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上午,黄州区人民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观摩了该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危险驾驶案和徐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庭审,并对检察官的公诉表现进行监督评议。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沉着冷静,缜密严谨,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逐一举证,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予以答辩。由于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庭审达到了预期效果,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官进行座谈。人民监督员刘涛、夏芳围绕公诉人的言谈形象、法律适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点评,认为公诉人语言表达准确流畅,讯问答辩思路清晰,指控有力,展现了公诉人扎实的理论功底、娴熟的庭审技巧和出色的应变能力。并对在发表公诉意见中如何做足释法说理、更好的体现司法温情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黄州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实效。2020年,该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出庭公诉、检察建议落实、法律文书送达、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涉黑涉恶财产处置等执法活动监督35次,撰写相关宣传报道35篇,其中国家级3篇,省级6篇,增强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的认同感、信任度,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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