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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1-2-9 12: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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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关于就网友反映“建议军山大桥和金口到青菱段取消收费”等情况进行回复的函》(网调函〔2021〕012912号)收悉。现将有关意见回复如下:
一、军山大桥和金口到青菱段收费是合法合规的,且尚未到达收费年限。军山大桥和金口到青菱段所属的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段、青郑高速、武深高速武汉段)是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尚未到达收费年限。其车辆通行费标准是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后,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项目日常养护、运营资金来源主要为高速公路通行费,且还本付息压力大,如取消收费将无法维持高速公路正常运转。而且,取消相关区间收费后会造成大量车辆绕行此区间,对该区间内的收费站口、道路路面基础设施和通行畅通等带来巨大压力。
二、国家对高速公路减免车辆通行费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鄂交发〔2019〕265号)文件精神,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省(区、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三、如地方政府同意,可以参照汉蔡、岱黄等高速公路与地方政府实施的“政府统筹支付、区间免费通行”惠民政策,以达到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出行成本,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目的。建议您进一步向武汉市政府反映,争取通过地方“政府付费”方式,解决您反映的问题。同时,我厅会将您所反映问题和处理建议抄送武汉市,并积极配合做好下一步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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