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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建设项目征地之机抢栽、抢种、抢建等,然后坐地起价,骗取国家高额经济补偿。
1月26日,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严厉打击违法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的通告,1月27日,湖北黄州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抢栽、抢种、抢建骗取国家高额经济补偿的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周某、洪某、吴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是黄州区首起打击抢栽、抢种、抢建骗取国家经济补偿的诈骗案件。
1月26日下午,黄州区召集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召开关于依法严厉查处抢栽、抢种、抢建案件专题联席会议,让法、检两家提前介入案件,早打击早批捕早判决。
通告下发后,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迅速组建专班,局治安大队牵头,抽调路口派出所、禹王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打击“三抢”工作专班。
通过前期线索摸排和综合研判,工作专班发现黄州区禹王办事处某村存在“三抢”违法行为。2010年5月,禹王工业园因太平大道建设征收某村周某50亩鱼池,周某与村委会签订退池协议获鱼池补偿金30余万元。2013年,周某伙同本村村民洪某、吴某投入30余万元在鱼池上抢种苗木、抢建临时房屋10间。
2017年,周某等人通过抢种抢建的苗木和房屋,再次获得补偿款近200万元。
工作专班获悉这些事实后,发现周某明知其经营的鱼池因园区建设已被征收,村委会已全部补偿并收回鱼池土地承包经营权,仍伙同他人在鱼池上抢种苗木、抢建房屋骗取国家高额补偿,而且在周某等人的带领下,部分村民也大肆采用流转的土地进行抢种树木,想有朝一日国家建设项目征地时,骗取国家补偿金。
1月27日,黄州警方打击专班根据前期部署安排进行收网,一举抓获周某、洪某、吴某等三人。经审讯,周某、洪某、吴某对抢栽、抢种、抢建骗取国家补偿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周某获利100万余元。
目前周某、洪某、吴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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