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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1-5-10 15: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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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根据调查情况和规定,认为您的诉求部分合理,现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清市场所实地核查发现有投诉人所反映的小饭桌现象,经调查系二中高中部学生家长委托该处为部分学生供餐,因其不对其他顾客包括其他不熟悉的学生家长发生经营关系故该处尚未办理相关手续,仅认为只是帮助不便送餐的家长提供服务,解决学生在校反映的校内食堂吃饭不合口味问题,对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清市场所立即责令现场当事人停止其行为,若想合规供餐必须取得合法资格,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清市场所立即协调永清街道执法中心和二中校方在当日中午在学校门口向广大家长宣传,为确保学生用餐安全,不要向没有资质的个人提出供餐要求,同时向现场提供供餐的个人进行法制宣传,督促其提供合规资质后方可提供相应服务。也协调校方集中收集现场家长反映的校内食堂的制作质量低,学生不愿意在食堂就餐的情况,请校方关注学生及家长的诉求,力争改进校内菜品质量,保证学生的安全就餐问题,进而根本上解决学生不愿在校内进餐导致的校外小饭桌现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清市场所于5月6日、7日上午10:00与永清街城管执法队一起到被诉单位实地核查,均未发现被诉单位有小饭桌加工现象,且该户地址目前无人居住,永清市场所将联合永清街道,沈阳社区持续关注如发现有小饭桌现象,依法处理。下步,还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区教育局针对学校周边的小饭桌现象共同治理。
感谢您的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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