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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民政局发布社会组织年检通知,正式启动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凡上年度12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6月30日前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参加年检,年检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年检将重点检查2020年度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党组织建设及开展党的活动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参与脱贫攻坚情况等情况。年检采取网上年检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各社会组织自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并作出年检结论的工作程序进行。为方便社会组织网上办理年检,市民政局制作了“年度检查填报指南”,在湖北政务网首页的“特色服务”中设立“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入口,各社会组织填报年检信息材料按照指南依次操作即可完成。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是民政部门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社会组织应按时、按质完成年检。年检期间,市民政局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抽查审计等方式对年度检查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结合审计结论和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度检查结论。年检结论直接关系到社会组织的社会信用、评估等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重大权益。对年检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督促整改或依法处理,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将纳入社会组织信用管理“活动异常名单”,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或年检发现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各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情况,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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