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乡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作为参与主体之一,乡村社会不可避免地会随之而发生深刻变化,这也给乡村治理研究提出了新的时代课题。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实施多年以来,在国家层面将城乡发展进行统筹,改变了以往城乡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偏颇格局,为乡村治理带来了机遇。 
1、硬件上城乡对接
新型城镇化要求城乡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乡村的用水、用电、道路、绿化以及互联网、通讯等基础设施将基本与城镇对接。
2、要素上优势互补
新型城镇化改变了以往过于依赖和汲取农村要素资源助力城镇发展的扭曲化格局,更多地将农村的土地、劳动力等资源与城镇的产品、产业和市场进行有效对接,既盘活了各自资源,又激发了各自活力,还保护了城乡各自的特色,实现了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3、服务上城乡均等
传统城镇化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而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使命之一就在于缩小城乡差距,在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养老和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均等化。
4、治理上城乡呼应
伴随城乡社会结构的变化,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机构形塑了新型基层社会治理结构,且城乡社区更多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实施基层社会治理。与此同时,城乡之间的治理主体和资源也在一体化的进程中相互模仿借鉴,形成城乡基层治理联动互补的局面。 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不可分割、相互促进,两者具有紧密的内在关联,两者之间耦合机制的构建是由当前的现实困境所决定的:我国城镇化依然面临着土地资源利用、资源环境约束与城市承载力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而城乡之间的体制机制壁垒,农村村域内资源要素短缺与利用不足,阻碍了乡村的发展。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之间具有内在逻辑的关联性,为解决乡村治理进程中的问题,实现乡村和城镇的协同治理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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