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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7日晚,黄冈海事处巴河执法大队联合鄂州水政在池湖港水域成功查获非法运砂船1艘。
3月17日19.50时,巴河执法大队接到匿名举报:池湖港锚地水域有吸砂泵和运砂船正在进行非法采砂作业。此时正值《长江保护法》实施不久,为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和任务,巴河大队执法人员迅速乘海巡12294艇赶往现场,航行至池湖港2#红浮水域附近时,发现一艘正在沥水的运砂船,执法人员随即向处领导报告并登轮对涉砂船舶进行调查,同时将相关情况通知鄂州水政和长航公安鄂州派出所。
执法人员在对该船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船上人员对船舶砂石来源信息一直支支吾吾,不提供船舶证书,拒不配合调查。随后执法人员对船上负责人做了现场笔录,重点宣贯了《长江保护法》中对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相关规定。20.40时,鄂州水政执法人员李队长带队乘艇赶到现场,对船舶进行了检查,并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对船舶装载了GPS进行定位,水政执法人员将船舶押解到指定位置锚泊。
最后,双方执法人员就此次执法行动进行了交流,巴河执法大队将涉砂船舶与鄂州水政进行了交接,并且后续调查工作先由鄂州水政进行处理,水政将协助海事部门处理船舶相关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仍在调查中。
下一步,黄冈海事处巴河执法大队将做好此次涉砂船舶案件的跟踪,保持好与鄂州水政的联系沟通,尽快对船舶违法行做进行进一步调查,持续严厉打击非法采、运江砂船舶的违法行为,保障水上通航环境安全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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