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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21-4-13 1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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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关于小区公共过道垃圾无人问津一事,经城乡环卫局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居民每月所交纳的环卫费是城市居民垃圾处理费,按武价[2010]41号文件规定,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5元/月/户。城乡环卫局负责小区垃圾清运处理,不含小区的公共过道清扫。小区的公共卫生主要由所属社区和小区负责,我局愿积极协助整治小区卫生,为小区居民创造一个干净的卫生环境。最后,也希望小区民民要共同维护好自己小区的卫生,自觉将垃圾投放到垃圾桶内,不要随手乱扔,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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