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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工作力量,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案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人员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1.发布公告
2021年4月13日至5月8日在黄冈市司法局、黄冈仲裁委员会公告栏上公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邮寄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报名登记表》,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笔试时需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核对。邮寄地址: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37号,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收,联系人:贺润,联系电话:0713-8358270。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5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37号(老人防12楼)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贺润,联系电话:0713-8358270。
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初审合格者,通知笔试。
3.笔试
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4.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三、招聘人员待遇
1.拟聘人员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如确实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黄冈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定岗定薪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工作及休假制度,按国家法律规定标准执行。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冈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13-835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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