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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至16日,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对10家医疗机构、1家隔离点、7家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情况进行疫情防控环境执法检查。
经检查,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均实行专人管理、专区存放、日产日清,产生、暂存并处置台账记录清晰完整,医疗废物全部交由黄冈隆中环保公司转运处置。医疗机构的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日常运行管理台账完善。7家污水处理厂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检查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暂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入库现象,水源地管理单位已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巡查值守工作,已检查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的护栏、围网、标识牌完整,未发现安全隐患。
为筑牢环境安全防线,妥善处置医疗废物,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近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环境监管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严格落实分类收集、规范包装、专区暂存、专人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由专人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出水实现达标排放;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处理)单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还明确要求,每周将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通知限期整改到位,不断巩固疫情防控环境执法检查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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