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搜索
返回列表
查看: 40516|回复: 1

[已回复] [投诉爆料] 不加钱就不给办理房产证

[复制链接]

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21-5-7 16:56:50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十堰 » 郧西区
投诉行业: 房管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本人于2017年在十堰市郧西县滨河湾小区购置房产一套,近几年因为开发商手续问题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2021年可以办理了,开发商和物业(同属一个公司)要求加钱才给办理房产证,理由是:售卖房产面积大于房管局备案面积,竟然以如此荒唐的理由堂而皇之的去收取费用。房屋交付前必然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层层验收方可售卖,现在一套房子装载着两代人的积蓄,现在都住进去4年了,可以办理房产证了却要求加钱才给办理房产证,本着不占用社会公共资源的目的去协商,多次协调无果态度强硬要求加钱。望政府有关部门处理该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自
湖北
精华
0

0

主题

6

帖子

12

积分

实名认证机构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积分
12

IP属地: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

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 2021-5-18 10: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根据规定,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过户)不动产登记中心只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标准为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其他费用可咨询价格主管部门。
      您可持以下资料自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2.卖方不动产证;3.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4.完税凭证原件;5.商品房买卖合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