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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博实业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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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河南省信阳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21-5-27 12:51:37 |阅读模式
我在腾讯视频上看到武汉建博集成墙板的广告,于2020106来到湖北建博士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名:建博实业,地址:武汉东西湖区革新大道518号建博实业厂区)(下简称:建博实业),想要了解他们公司的集成墙面整装情况。
  进门以后,接待我们的是销售经理姜经理,姜经理带我们参观完样板间后,我们询问约150平米的房子(地面、厨房、卫生间墙面已铺瓷砖)整装集成墙板价格是多少,称我们只要支付7万元,就可以送3万元货款和1万元家电。也就是交7万发11万元的货。11万元的货可以做完所有的装修(包括墙面、门、橱柜、吊顶、灯、窗帘等一切房屋装修涉及的材料,但不包含床、家具)。建博提出的条件是我们要答应把我们的房子作为样板间用于他们信阳客户的参观2个月内要接受他们的客户免费上门看样板间。我们觉得价格还可以,当天签了合同支付1万元的定金。合同是格式条款,内容是我享受五级经销商的价格(墙板每平方米59元),我提出疑问说,我们不做经销商,姜经理说合同只有这一种,你享受五级经销商的价格就可以了。
   2020108公司就派人到信阳现场量房,过几天后,公司把设计图做出来了。之后姜经理就几次催我转剩下的6万元货款,我担心享受不到约定的价格(墙板每平米59元),要求公司出具价格清单。一开始姜经理不愿意出,我一直坚持要预算单,后来发给我价格预算单,墙板金额合计22166元(每平方米59元),今年425日我就把6万元货款转过去了。59日我收到公司发的集成墙板,木工安装时发现电视背景墙和沙发背景墙板子颜色发错了。我把这个情况给公司市场部易经理沟通后,同意补发。526日市场部说我是家装不能享受五级经销部每平方59元的价格,要按零售价236元和批发价118元的中间价格给我结算。实际上市场终端零售价就是每平方50多元。五级经销商价格59元和市场零售价236元金额相差几倍,完全不符合市场行情。     
  建博实业从一开始就知道我们做的是家装,谈的内容都是家装,还这样一步步诱骗我们签了合同,打款之前出具每平方59元的价格单,到后来又出尔反尔不认这个价格,以高于市场价几倍的价格给我结算。对这种欺骗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我们强烈呼吁政府执法部门、消费者维权部门、新闻舆论监督部门为我们主持公道,以维护老百姓的正当权益。遇到这种不诚信的企业,利用欺骗手段骗取钱财,我们感到无助和伤心。只好求助有关执法部门,打击违法行为,纠正建博实业这一违法违规行为。
投诉人:王先生1830376****)     建博姜经理:139711****5   易经理:139****3335
投诉:湖北建博士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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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1-6-8 17: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您好!您2021年5月31日在荆楚网留言反映武汉建博实业公司与消费者合同纠纷问题。经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您与被投诉公司之间属于合同纠纷,因《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已于2017年10月27日废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处理的对象是“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而投诉双方事项并不属于上述事项,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不得干涉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合同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规定,投诉双方需要解除合同的,存在异议的,应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因被投诉公司明确表示无法调解,要求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双方争议,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与双方积极沟通协调,促使被投诉公司同意坐下协商解决此事,后续公司会与您联系协商。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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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孝感市 2021-5-27 15: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感到无助和伤心。只好求助有关执法部门————这句话说的对,拿着签订的装修合同去找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 或者工商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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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1-5-28 11: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是被骗的消费者,情节和你们比较类似,总结下来:1、建博实业利用消费者心理,用较低的价格诱骗签订合同,踏入他们的圈套;2、以公司只有一种经销商代理合同为由诱导家装的消费者签订不合理的代理合同,且合同中将装修款表述成“定金”,为后续不承认消费者支付的款项是货款而仅仅是定金做铺垫,合同中也未把材料单价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仅以单独存在不构成法律约束力的经销商单价表来诱导消费者,以此为后续恶意抬高货款价格做铺垫;3、消费者一旦签署了经销商代理合同,就是踏入了他们的骗局,如果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仅以合同文本为准作为呈堂证供,家装消费者并不太多胜算;4、工商局早已熟知他们的套路,但并未予以停业整顿的理由是合同本身不存在问题,让人很难信服,请工商监督部门对建博实业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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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河南省焦作市 2021-5-29 23:48: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早就把当地工商打点好了,合同没问题,但行为连三岁小孩都知道是欺骗行为,你品,你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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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1-10-4 22:59: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刚遇同等遭遇,这种诈骗公司就不应该存在,坑害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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