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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市水利和湖泊局向各县(市、区)水利和湖泊局下发《黄冈市农村小水厂制水消毒统一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对辖区内千吨万人以下的规模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在管理主体保持不变前提下,按照消**物统一配送、过程统一监管原则,实行消毒过程统一管理。这是我市在全省农村安全饮水提标升级方面的创新之举。
《指导意见》从建立平台、签订协议、工程改造、加强管理等几个方面,详细提出了农村小水厂制水消毒统一管理的实施方法、责任划分、配套改造、强化监管等内容,同时附录市水利和湖泊局制定的《小型供水工程消毒方法》,具有较强的科学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出台《指导意见》旨在加强农村小水厂消毒工作,提高水质达标率,补齐管理短板,提升饮水安全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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